为深化推动安全出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举动、严峻事故风险专项排查整治2023举动和嘉兴市安全出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举动,继续坚持安全出产监管法令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典型违法事例对企业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的警示教育效果,实在到达“查办一同、震撼一批、教育一片”的意图,嘉兴市安委办将近期查办的“园中园”“厂中厂”出产经营单位未与承揽单位、承租单位签定安全出产办理协议和未对承揽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作业一致和谐、办理的典型事例予以发布如下: 1.秀洲区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案。2023年3月6日,嘉兴市秀洲区应急办理局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厂区南侧一半厂房及其综合楼出租给何某某用于化纤布的磨毛出产加工,两边未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则,2023年5月25日,秀洲区应急办理局依法对某纺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于某某作出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嘉善县某塑胶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案。2023年5月6日,嘉善县应急办理局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塑胶有限公司展开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嘉善某电子有限公司,两边未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则,2023年5月31日,嘉善县应急办理局对某塑胶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3.平湖市某精细驱动制作有限公司未与承揽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承揽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且未对承揽单位的安全出产一致和谐、办理案。2023年3月6日,平湖市应急办理局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精细驱动制作有限公司展开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机加工车间中频机板式换热器清洗工程发包给平湖市某机电有限公司后,两边未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承揽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也未对平湖市某机电有限公司的安全出产一致和谐、办理。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则,2023年3月17日,平湖市应急办理局对某精细驱动制作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首要担任人郑某作出罚款0.7万元的行政处罚。 4.海宁市某纺织厂未与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占用分散通道案。2023年5月6日海宁市应急办理局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纺织厂展开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厂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别的两家纺织厂,两边未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且厂房南侧的楼梯间堆积杂物占用分散通道。上述行为别离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之规则,2023年5月18日,海宁市应急办理局对某纺织厂兼并作出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方某某兼并作出罚款0.55万元的行政处罚。 5.桐乡市某设备制作股份有限公司未将风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库房、未对承揽单位安全出产一致和谐、办理案。2023年4月24日,桐乡市应急办理局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设备制作股份有限公司展开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风险化学品丙烷、二氧化碳和氧气瓶存放在车间北走廊和出产车间,未储存在风险化学品专用库房,且未对承揽热切割作业的宿迁市某建造工程有限公司5名职工(未持证)核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持有状况。上述行为别离违背了《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则,2023年5月16日,桐乡市应急办理局对某设备制作股份有限公司兼并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6.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风险排查办理状况照实记载、未与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案。2023年2月13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办理部法令人员对辖区内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法令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2年7月份以来未将事故风险排查办理状况照实记载,一起将部分厂房租借给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库房运用,但两边未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或许未在租借合同中约好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职责。上述行为别离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则,2023年4月18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办理部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兼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首要担任彭某某作出0.2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时,我市安全出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举动正在会集攻坚阶段,以上通报的6起“园中园”“厂中厂”出产经营单位未与承揽单位、承租单位签定安全出产办理协议和未对承揽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作业一致和谐、办理的典型事例,严峻违背安全出产领域相关法令和法规,有必要坚决予以查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协同曝光,仔细展开宣扬,警示广阔出产经营单位深入汲取事例经验,严厉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 |